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,激励创新精神,根据学校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开展2021届优秀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工作的通知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原则
优秀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工作遵循“科学公正、注重创新、严格筛选、宁缺毋滥”的原则,实行差额评选。
二、评选范围
2021年6月将获得硕士学位(包括学术学位和统招专业学位)的硕士研究生。
三、评选标准
(一)思想政治要求
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崇尚科学,理想信念坚定,恪守学术道德,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创新精神、实践能力。
(二)学位论文要求
1.论文选题属学科(领域)前沿,能够反映相关领域的最新研究进展,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;
2.论文在理论、研究方法、技术上有创新,或具有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新思路、新工艺、新进展;
3.论文层次分明,文笔流畅,表达准确,格式规范;
4.论文评阅和答辩成绩平均分均为90分及以上。
(三)学术(实践)成果要求
以学位论文相关内容为基础,取得下列成果之一:
1.理、工、军事类/应用统计、工程类:在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高水平期刊目录》中的理工类1、2类贡献度期刊/会议上以学生第一作者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至少1篇,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只有导师第一作者、学生第二作者的,必须同时在公开期刊/会议上以学生第一作者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至少1篇;
2.专业实践成果突出,具有较好的实效性,能解决企业/行业实际问题,经济和社会效益较为显著(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,且本人为主要完成人)。
3.获得国家级、省部级科研成果奖(持证),或参与我校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,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已通过鉴定(本人为完成人之一),或在研究生高水平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(国际)级最高奖或一等奖(本人排名前5)。国家级学科竞赛分为Ⅰ类竞赛、Ⅱ类竞赛和Ⅲ类竞赛,具体竞赛项目参见《关于印发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科竞赛奖励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》(西电研〔2017〕34号)。
4.获得国家(国防)发明专利授权至少1项(本人为排名前3的第一个学生发明人)。
四、评选类别
优秀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分为“优秀学术成果类”和“优秀实践成果类”,其中“优秀学术成果类”主要通过学术成果来申报,“优秀实践成果类”主要通过专业实践成果来申报。
五、申请程序
以学术成果申请优秀硕士学位获得者的申请者填写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申请表(优秀学术成果类)》,以实践成果申请优秀硕士学位获得者的申请者填写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申请表(优秀实践成果类)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,经导师审查同意后,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。
六、材料报送
(一)纸质材料
1.参评人员《申请表》1份。
2.参评人员在学期间发表(录用)的学术论文及检索证明(录用通知)、科研成果或竞赛奖、授权专利、实践成果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1份(所有证明材料请单独装订在一起)。
3.参评人员汇总表。
(二)电子材料
1.参评人员《申请表》。
2.参评人员汇总表。
各参评人员请于2021年5月25日下午16:00前将纸质材料(含导师推荐意见及签字)提交至主楼II区215办公室,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:xdtyyjs@xidian.edu.cn。
七、表彰和奖励
学校对优秀硕士学位获得者及提名奖获得者给予奖励。
八、其他
联系电话:882047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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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5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