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新入学硕士生(含直博生)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
1.1评定办法
(1)学院录取的2024级硕士研究生新生(含2024级直博生)根据复试综合成绩(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)顺次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;
(2)推免生(含2024级直博生)初试成绩参考2023级学院录取考研初试第一名成绩计算,复试成绩以推免复试成绩为准;
(3)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推免生(含2024级直博生)初试成绩在原分数基础上加十分,复试成绩以推免复试成绩为准;
(4)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,录取年度参评硕士一年级学业奖学金,入学注册后发放;
(5)贫困学生在助研、助教等岗位给予优先推荐,在学业奖学金评选中不享受特殊政策。
1.2学业奖学金比例、金额划分
新入学硕士生学业奖学金按照学生所属类别进行评选,比例分配如表 1 所示。
表1:各类学生/各等级学业奖学金覆盖率
等级 | 金额(元) | 比例 |
特等 | 10000 | 约35% |
一等 | 6000 | 约12% |
二等 | 4000 | 约27% |
三等 | 2000 | 约26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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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1月19日